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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1.以生为本、健康至上。复试录取工作以考生的生命健康为第一要务,要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要提前制定复试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防止人员聚集。同时,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疫情防控和复试工作双平稳,双顺利。
2.信息公开、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提高法纪意识,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阳光公正、规范透明。
3.综合评价、科学选拔。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需要,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严谨规范、加强监督。要严密组织、规范操作,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资格审查时,要做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5.优化生源结构、宁缺毋滥。遵循国家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生选拔方案。

二、组织管理

1.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纪检委员牵头的督查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监督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复试、调剂工作。根据学校复试方案与计划分配情况,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绘制具有操作性的流程图,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及时发布并遵照执行;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并及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督促我院复试工作信息及时公开发布。督查小组负责督查和巡视我院复试工作全过程,并处置复试过程中的舆情事件和突发情况。
2.经济与管理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
3.经济与管理学院设立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与会计专硕两个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1名组长、4位专业导师组成;复试小组配备秘书1名;小组成员需独立现场评分,现场公布考生分数,实行考生一人一档;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原始记录统一封存后,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面试组专家成员由我院从政治素质好、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中随机抽取;秘书1人随机抽取。组长要负责对复试全部环节的管理,具体由秘书负责流程操作。
组长具体工作:通过面试系统仔细比对,进行材料的审核,直接取消冒名顶替学生资格;提醒考生面试环节开始或结束、标记暂缓考试或判断考生弃考,组织评分;做到程序公开、民主合理。
其他组员具体工作:服从组长安排,配合组长工作,做到独立评分;
秘书具体工作:负责在复试过程中联系考生,组织考生随机进行“抽签”,提醒考生候考或入场,讲请在面试环节中的注意事项,指导摄像对复试过程进行录像,并做好过程记录,协助组长做好进行系统的操作和管理。
督查小组工作:安排专人对现场各环节进行督查。
5.复试前,经济与管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包括招生政策、保密原则、选人标准及方法等。

三、复试工作

1.招生复试专业


注:招生人数最终公布为准。
2.复试比例
我院按1:2比例实行差额复试,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一志愿生源饱和的专业(即上国家线生源人数与招生计划人数之比≧100%),原则上不接收调剂。
3.复试考生资格
(1)参加复试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必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会计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180分(4门考试科目)或120分(2门考试科目),方能进入复试。
(2)我院今年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4.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采用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复试。如遇疫情变化,则及时做出调整。
5.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1)复试时间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为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早上8:00开始至本专业复试结束。


第二轮复试为调剂考生,时间为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直至4月底,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英语水平考查:以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阅读、写作水平等,满分20分。
专业综合知识考查:采取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进行。面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笔试以试卷方式考核,时间110分钟。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综合知识、综合素质、实践创新能力等,满分80分。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加试科目。
(3)面试前通过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工作人员要做好抽签登记和面试情况记录。
(4)复试时,所有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6.复试成绩总分计算及说明
(1)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分)+专业综合考查笔试成绩(40分)+专业综合考查面试成绩(40分)。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2)复试过程中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A)×60% +复试总成绩×40%(当初试总分为500分时,A=5;当初试总分为300分时,A=3)。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7.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两证者,不予录取;
⑤以定向(包括“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⑥考生还应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2021年思想政治审核表》填写盖章后在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察时提交到报考学院。
(2)缴费
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扫码缴费,详见具体通知)。
(3)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4)复试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到所报考的二级学院报到并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办法见报考学院网站。
(5)体检
复试期间内考生可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

四、调剂工作

1.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监督调剂工作。具体由学科建设科具体负责调剂服务系统的操作,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调剂要求及调剂日程安排,并及时下载调剂考生信息,及时向考生反馈复试通知,及时更新信息,保证信息畅通。
2.调剂专业及名额
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生源缺额信息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调剂日程安排请关注学院官网上关于调剂的通知。
3.调剂原则
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必须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英语一与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5)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注意:否则无效
(6)经济与管理学院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会计专项硕士研究生调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院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会计专项计划初试考试总分达到 12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会计专项计划研究生调剂需要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条件须符合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4.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入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认调剂意向。
(2)经济与管理学院下载申请调剂考生材料,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选择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并报学校研招办审定。
(3)学校研招办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定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五、成绩及录取

1.会计专硕根据上线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对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2.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未录取考生)的复试结果,主要涵盖: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是否录取等信息。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前,名单需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3.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录取名额由我院按照复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录取。
4.加分项目。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研招办通过教育部加分库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其中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本次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规范进行,采取集体决策、严格把关的原则,确保本次复试工作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实行复议制度。经济与管理学院成立湖北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将接受考生投诉申诉,以确保本次复试工作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经济与管理学院申诉渠道:复试监督小组,联系方式:谭老师:13469725876
湖北民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电话:0718-84395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422。
3.我院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4.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有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安排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复试中所有环节要做到录音录像。
5.有直系亲属参加我院本次研究生复试的,相关人员应主动向督察小组申请回避。
七、复试咨询
我院研究生复试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王老师:13635766766
谭老师:13469725876
冉老师:13402708288
八、疫情防控
详见《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疫情防控方案》
 
中共湖北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湖北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