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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会计专硕复试工作细则

2021年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北工业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细化流程,妥善组织好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复试基本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达到我院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详见“三、复试资格确定”),方可参加复试。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素质,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原则上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5.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复试;原则上一名考生只能参加我院一个专业的一次复试。

6.复试考生由学院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本单位复试工作相关的疫情防控措施),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复试工作督查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3.复试工作专家组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负责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专业根据复试学生的人数成立相关复试工作专家组,每个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由5-7名责任心强、科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设组长1名,同时至少配备1名小组秘书,学院对专家组构成做好保密工作。

4.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三、复试资格确定

1.各专业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及调剂考生),须达到国家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国家线),方具备复试资格。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考生,按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后,须达到国家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所有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证明材料,其初试总分达到130分及以上,外语单科成绩达到20分及以上。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请按我校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者自行向校外调剂。

、复试内容

基本内容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

2.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专业兴趣和素养,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力和口语等。

3.综合素养。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团队精神;人文素质;心理健康情况等。

五、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现场形式,由专业课笔试、面试(含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两个部分组成。复试笔试科目见《湖北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备注内容(考生可登陆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1.笔试,满分100分。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面试,满分150分,包括综合面试(100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主要考察考生以下几个方面:

(1)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等进行考察,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反应速度、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面试中注意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等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视具体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作答。测试内容包括日常对话、广播新闻、专业外文文献等。

六、复试相关安排

1.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由学院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外学历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6)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

(7)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

2.时间安排

 

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学院网站、QQ群的通知。

七、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

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70%+(复试总分÷复试总分满分)×100×30%。

对须加试的考生,加试成绩是否合格作为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复试总成绩对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2.学院今年不破格复试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面试不合格者(按百分制换算低于60分);

(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4)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九、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各招生学院规定的条件。

2.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考生能否参加我校复试,以我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十、体检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

十一、复试缴费

1.根据省物价局核准,考生每人缴纳复试费100元。

2.缴纳方式:现场复试考生在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官方缴费平台缴费,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在选定的平台缴费。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监督与巡查。学院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责任主体。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充分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学院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本单位的监督工作;学校复试工作督查组,在复试过程中将开展复试巡查工作,对各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录取过程、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督查自查、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巡查,如发现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招生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学院要对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2.责任追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信息公布与复议。在复试录取阶段,复试工作办法、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10个工作日。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申诉电话:027-59752000(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7-59750034(校纪委电话)。

十二、其他

1.学院联系方式:张老师 电话027-59750561咨询QQ群124644528。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3日